(據(jù)FM1059延邊交通文藝廣播報道)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依法嚴厲打擊槍爆違法犯罪活動,徹底收繳流散社會的各類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州開展打擊整治涉槍涉爆管制器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群眾舉報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經(jīng)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最高獎勵5萬元。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州實際,延邊州公安機關對群眾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制定了獎勵辦法。
根據(jù)舉報線索,查破獲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獎勵。
打掉非法制販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團伙,搗毀源頭窩點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獎勵。
破獲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件,收繳軍用槍1支,民用槍(獵槍、口徑槍、氣槍)或者火藥槍、仿制槍、自制槍、改制槍2支,仿真槍10支或者軍用子彈10發(fā)、民用子彈100發(fā)以上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查禁、取締非法制販管制刀具、弩管制物品和仿真槍窩點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獎勵。
收繳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獎勵。
另外,主動上繳槍爆等物品的,給予獎勵。
非公民本人持有,發(fā)現(xiàn)遺棄或撿拾到槍支、彈藥、弩、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并主動上繳的,視情給予獎勵。
上繳軍用槍支的,每支獎勵500元至1000元;
民用槍支每支獎勵300元至500元;
子彈每發(fā)獎勵1元至5元;
雷管、手榴彈、炮彈每個獎勵50元至500元;
導火索、導爆索、炸藥、黑火藥等視情獎勵50元至500元;
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視情獎勵50元至200元。
接下來,全州公安機關將全面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
延邊州公安局舉報電話:0433-2242127(傳真),舉報互聯(lián)網(wǎng)郵箱:274582706@qq.com。
舉報信件郵寄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2855號延邊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
郵政編碼:1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