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整體價格秩序的公告
為規(guī)范市場價格行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市場整體價格秩序平穩(wěn),尤其保障蔬菜、糧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護商品價格穩(wěn)定,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 疫情防控指令要以官方發(fā)布為準,廣大經營者和城鄉(xiāng)群眾要密切關注官方發(fā)布的權威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通過合法經營、合理消費共同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
2.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guī)定》和《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價格管控,穩(wěn)定價格水平。
3. 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4. 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5. 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6. 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不得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fā)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7. 行業(yè)協會或者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安圖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將嚴肅查處借防疫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凡經發(fā)現有上述違法行為,廣大城鄉(xiāng)群眾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對情節(jié)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從重處罰。
安圖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