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1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自5月1日起,我州將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近年來,由于職工購房貸款需求大幅增長,導致沉淀資金持續(xù)減少,為了保障本地繳存職工購房需求,防范資金流動性風險,2020年5月起我州公積金網點暫停受理了異地貸款業(yè)務。由于目前我州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充裕,為支持異地繳存職工延邊州內購房貸款需求,我州將于5月1日恢復執(zhí)行異地貸款政策。
據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處處長趙修強介紹:“購房人工作或戶籍所在地在延邊州內購買住房的,就可以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想辦理異地貸款業(yè)務的職工,可到本人繳存地公積金中心開具異地繳存證明和繳存明細,便可直接到我州購房地公積金的業(yè)務網點申請辦理,其余手續(xù)與本地職工相同?!?/p>
同時,5月1日起,我州還將執(zhí)行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政策。根據住建部下發(fā)的《關于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職工申請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決定實施職工申請第二次貸款利率上浮政策,執(zhí)行為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即: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含)以下為2.75%,五年以上為3.25%;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含)以下為3.025%,五年以上為3.575%。
(記者:常雷雷 張瑩 金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