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黑土地專項監(jiān)督成果,全面落實“總田長+檢察長”工作機制,龍井市人民檢察院針對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土地恢復情況開展巡田工作。
2016年至2017年,隋某某在龍井市老頭溝鎮(zhèn)應巖村占地取土,破壞耕地16348平方米。2020年7月10日,龍井市人民檢察院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要求龍井市自然資源局依法履行耕地保護的監(jiān)管職責,對被隋某某破壞的耕地采取有效監(jiān)督管理措施,恢復耕種條件。2021年6月延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
2021年11月19日,龍井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壽根帶領第二檢察部同志會同龍井市自然資源局“田長”工作負責人來到隋某某破壞耕地現(xiàn)場進行巡田。張壽根副檢察長對現(xiàn)場進行了仔細踏查,并向自然資源局負責同志了解耕地整改恢復情況,及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占用、破壞耕地的違法現(xiàn)象。涉案耕地種植戶李某向檢察機關表示感謝:“今年旱情嚴重,修復好的耕地依然有不錯的收成,公益訴訟真是給農(nóng)民辦了實事?!?nbsp;
本次巡田是龍井市人民檢察院為強化黑土地保護,推行“總田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所做的一次檢察為民實踐。下一步,龍井市人民檢察院將持續(xù)深入落實“總田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加大巡田力度,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為黑土地保護貢獻檢察智慧和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