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社會主義法治人才培養(yǎng),增進人民法院與法律院校、科研機構的交流合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建立法律研修學者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日前,延邊大學法學院與琿春市人民法院正式建立了合作機制,并派駐第一批法律研修學者正式“上崗”。
在對接儀式上,琿春市人民法院向延邊大學法學院的5名專家學者介紹了琿春法院法律研修學者制度概況,公布了法律研修學者名單及分配研修審判部門,并為3位法律研修學者頒發(fā)了聘書。
延邊大學法學院尹太順院長表示,琿春是國家“一帶一路”戰(zhàn)略、吉林省“一主六雙”高質量發(fā)展戰(zhàn)略、服務和保障琿春海洋經濟發(fā)展示范區(qū)建設、平安琿春、法治琿春建設的一個重要支點,作為地方高校必須積極響應和智力支撐。同時,通過法律研修學者制度也可以推動法學院“東北亞區(qū)域所需涉外法律人才培養(yǎng)”和一流特色學科建設事業(yè)的向前發(fā)展,令人十分期待。
琿春法院負責人表示,法律研修學者制度是法學研究、法學教育和司法實踐有機融合的一個重要渠道。今后,琿春法院將通過院校雙方的優(yōu)勢互補,合作共贏,積極推動高質量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形成理論支持實踐、實踐反哺理論的法學發(fā)展新格局,進一步促進院校雙方之間的深度交流與合作,形成共同育人機制,更好地為國家法治建設和法治延邊建設服務。
(琿春記者站:王哲彬 顏翔偉 于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