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延吉市人民檢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能,對重大、敏感、社會影響大的案件第一時間介入,有效引導偵查機關破案方向,積極從源頭上打牢證據(jù)體系,使重特大案件能夠立得住、訴得出、判得了,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2021年3月,延吉市人民檢察院接到延吉市公安局提前介入函,指派第二檢察部主任李青娥等與司法鑒定人員、網(wǎng)絡技術(shù)人員一起,共同介入金某某等22人涉嫌非法經(jīng)營一案的偵查取證工作。李青娥接到任務后,第一時間帶領第二檢察部全體干警趕到公安局,指導證據(jù)收集、固定工作,同時,指定樸香娜同志全程跟蹤指導逮捕、起訴工作。
為加快案件推進力度,節(jié)約時間,提高效率,樸香娜決定開始全天候的介入引導。期間,她不停地往返于檢察院和公安局之間,與辦案民警一起,抓住案件主要犯罪事實,緊緊圍繞犯罪構(gòu)成,從微信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自書材料、犯罪嫌疑人供述等仔細審查案卷,共同梳理微信交易數(shù)據(jù)300多萬條,銀行交易流水100多萬條。
因案情復雜,涉及人員較多,不適宜進行遠程視頻提訊,期間,李青娥和樸香娜多次冒著被感染的風險進入看守所,對22名犯罪嫌疑人逐一進行審查,固定證據(jù),最終,核對出了每個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額,完善了所有證據(jù)鏈,確保公安局順利移送審查起訴。
目前,該案已經(jīng)進入審判階段。
通過檢察官及時提前介入案件,有效引導偵查機關調(diào)查取證,使案件的偵查方向更加明晰,對案件的快速偵破、提高案件辦理速度和保證案件辦理質(zhì)量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通訊員:趙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