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國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查處借“靈修”等旗號從事非法培訓活動的公司機構,有力遏制了此類活動的發(fā)展蔓延,有效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2018年以來,共偵破重點案件77起,依法刑事處理269人,收繳違法所得2.17億余元。
讓我們通過公安機關查處的一起借“靈修”等旗號從事非法培訓活動的案例,來了解“精神傳銷”的危害。
打著“靈修”“靈魂塑造”等旗號
對學員實施精神控制
2022年初,多地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發(fā)現某組織神化首要分子,打著“靈修”“靈魂塑造”等旗號,對學員實施精神控制、收取高額培訓費。經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全力偵辦,一個多省流竄、總部多地搬遷,以鄧海鵬為首,利用“靈修”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組織逐漸浮出水面。
鄧海鵬及其創(chuàng)辦的培訓機構,打著“靈魂塑造”“集體場域”的幌子,對學員進行精神控制,然后以傳銷、加盟、進階等現代營銷模式達到斂財漁色目的。鄧海鵬在培訓中強調,“廈門總部”是宇宙中心,是“集體場域”最強的地方,自己是神選中的管道,不臣服于神或者退出場域的學員會被神“運作”(即會發(fā)生不好的事情,類似于遭天譴),以樹立自己的絕對權威。
專家表示,鄧海鵬對學員的精神控制分三步:
? 一是通過長時間的授課和所謂的集中辦公,將學員與正常生活切割開來;
? 二是通過同樣的服裝、同樣的口號、同樣的理論等儀式化內容加強學員們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 三是通過貶低學員羞辱學員來弱化學員的自我,與此同時稍給些甜頭拉攏學員為其所用。
而這一切操作和理論的根本謎底,就是大力發(fā)展新學員,繼而將學員發(fā)展成義工。該組織的7名骨干成員均是鄧海鵬從學員—義工—核心骨干成員一步步“培養(yǎng)”起來的。
△警方收繳的非法宣傳材料
同時,鄧海鵬在培訓過程中,不斷打造人設,給自己塑造出勤儉節(jié)約、不近女色、只為追求生命的真諦單身至今,無兒無女的“崇高”形象。然而實際上,鄧海鵬與自己的人設截然相反,他貪財好色,淫亂奢靡。
人前他要求學員全部吃素,自己每天大魚大肉,必吃海參;人前他要求學員不能有不動產、錢是修行來的,自己卻拿著騙來的錢去買理財產品;人前他無兒無女,實則有妻有女;人前假裝不近女色,背地里卻漁色女學員。
△一審判決現場
2022年6月,廈門市警方成立專案組,歷時4個多月的偵察布控,于2022年10月25日晚將46名抓捕對象全部抓捕到案。截至案發(fā),該培訓機構所涉被害人遍及全國20多個省份30多個地市3600余人,其中還包括多名未成年人,詐騙金額高達1100余萬元。
2023年10月,鄧海鵬犯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詐騙罪、強奸罪,數罪并罰一審獲刑十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百一十萬元。其余7名從犯也得到了應有的審判。
借“靈修”提升之名
行“精神傳銷”之實
通過培訓來提升自我,本來是件好事兒。然而,培訓市場火熱,五花八門的課程中,卻有可能藏著“傳銷”的詐騙。
近年來,一種性質隱蔽、周期短暫、獲利高昂的“靈修”組織在全國各地蔓延。這種類型的組織,往往披著合法的外衣,以“提升自我”“靈修”為名義,通過一些精心設置的課程,采取心理暗示等手法,實現對學員的精神控制,最終使得學員主動或者被動幫助這些培訓分子“拉人頭”,幫助主辦方斂財。當前,中央政法委的文件明確將此類行為確定為“精神傳銷”。
△非法組織“靈修”培訓現場
“精神傳銷”具有極大的危害性。
? 首先,有些精神傳銷組織具有境外背景,一旦被境外敵對勢力加以利用,很容易誘發(fā)事端,將直接影響國家安全。
? 其次,此類培訓的費用動輒上萬元甚至數萬元,甚至要求學員拉人頭湊人數、發(fā)展下線、招募學員,呈現一種病毒式發(fā)展的形勢,大量資金投入不明賬號,嚴重危害經濟社會發(fā)展。
? 第三,有的非法培訓活動對學員實施非法拘禁、強奸、猥褻等人身侵害,以身心解放為名搞集體淫亂活動,對群眾身心健康、家庭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潛在危害,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個別學員因被精神控制,甚至拒醫(yī)拒藥、自殘自殺。
擦亮雙眼
辨別“精神傳銷”類詐騙課程
一般來說,“精神傳銷”類詐騙課程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 一是讓人傾訴自己的痛苦經歷、隱私事情。通過聊天讓人不斷講述自身的經歷,增加受害者的情緒程度,不斷讓受害者沉浸在過往的痛苦之中,為洗腦課程的進行打下基礎。
? 二是上課途中不斷喊口號,通過不斷重復的方式,讓這些口號入心入腦,達到精神洗腦的方式。
? 三是制造“人托”以及“積極學員”。培訓者會讓自己的內部人員冒充學員,在各個社群進行積極提問,并反饋在聽課之后獲得的神奇效果。
公安機關提醒,當前,在經濟利益驅使下,仍有一些不法之徒及機構改頭換面,繼續(xù)從事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廣大群眾需認清其本質與危害,自覺抵制“靈修”類非法培訓活動。
公安機關將持續(xù)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審:佟焱
二審:趙陽
三審:孫明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