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公告(第59號)公布,《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的決定》已由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21年5月27日通過。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時作出保護好、利用好黑土地這一“耕地中的大熊貓”的重要指示精神,讓“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日”成為推動全省黑土地保護工作的重要載體,決定對《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作如下修改:將《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第一章第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每年7月22日為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日。”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都质『谕恋乇Wo條例》根據(jù)本決定作相應(yīng)修改,重新公布。